全国大部分的二手车交易市场中都是有过户大厅的,可以直接在这里过户。如个别没有的地区,可前往当地车管所进行过户。
1、进入过户大厅后,出示相关材料领取《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并进行填写。该合同一式三份,卖方一份,买方一份,工商部门一份。这个时候,就开始办理过户了,如果嫌麻烦,可以找协助办理引导员(俗称黄牛)进行代办,服务费一般也就50元,当然,其实流程并非特别复杂,自己有时间也就办了,能省则省嘛。
2、将车开到过户验车处,进行验车、拓号、拆牌、照相处理,并填写《检查记录表》。之后便可将车停到停车场,去过户大厅办理手续。这一过程要缴纳“拓号费”。
3、到过户大厅收费窗口排队,缴纳“过户费”(年限越长,排量越小,过户费越便宜)。
4、去“转移受理”窗口办理相关手续。在办理之前需要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表/转入申请表》。
5、办完“转移受理”,拿到回执单,就需要到下一个窗口缴纳“上牌费”了。
6、之后的流程表就是选号,拿新的车牌、新的行驶本、登记证书,以及提车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机动车过户的司法解释》
第十八条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填写《机动车转移登记申请表》,提交法定证明、凭证,并交验机动车,属于海关解除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应当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对机动车进行唯一性认定。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内的,收回原机动车行驶证,重新核发机动车行驶证。需要改变机动车登记编号的,收回原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登记编号,重新核发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内的,应当填写《机动车转移登记申请表》,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三款和第十四条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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