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外嫁女生户口留在娘家,依然享受户口所在地的福利,同时也有权分土地征收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三十三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
因结婚男方到女方住所落户的,男方和子女享有与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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