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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融资和债权融资的定义与区分

2022-08-24 来源:独旅网

债权融资与债务融资的特点:债权融资提供资金使用权,具有财务杠杆作用,一般不涉及控制权;债务融资需按期偿还本息,形成固定负担,债券可自由转让。

法律分析

债权融资的特点:

1、债权融资获得的只是资金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负债资金的使用是有成本的,企业必须支付利息,并且债务到期时须归还本金。

2、债权融资能够提高企业所有权资金的资金回报率,具有财务杠杆作用。

3、与股权融资相比,债权融资除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可能带来债权人对企业的控制和干预问题,一般不会产生对企业的控制权问题。

债务融资的特点:

1、短期性债务融资筹集的资金具有使用上的时间性,需到期偿还。

2、可逆性企业采用债务融资方式获取资金,负有到期还本付息的义务。

3、负担性企业采用债务融资方式获取资金,需支付债务利息,从而形成企业的固定负担。

4、流通性债券可以在流通市场上自由转让。

拓展延伸

债务融资和债权融资的利与弊

债务融资和债权融资是企业融资的两种常见方式。债务融资是指企业通过向债权人借款来筹集资金,以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它的优点是可以灵活运用资金,不会稀释股东权益。然而,债务融资也存在一些风险,如高利息负担、偿债压力和信用风险。相比之下,债权融资是通过发行债券或债务工具来融资,债权人成为公司的债权人。它的优点包括稳定的利息支付和较低的风险,但也有缺点,如债券评级下降可能导致利率上升。综上所述,企业在选择债务融资或债权融资时,需要综合考虑利弊,根据自身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做出决策。

结语

债权融资和债务融资是企业融资的两种常见方式。债权融资获得的是资金使用权,具有财务杠杆作用,一般不会产生对企业的控制权问题。债务融资筹集的资金具有时间性,需到期偿还本息,形成企业的固定负担。企业在选择债务融资或债权融资时,需要综合考虑利弊,根据自身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做出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四条,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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