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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与违约金有什么不同

来源:独旅网

定金与违约金有什么不同定金和违约金都是一方应给付对方的一定款项,都有督促当事人履行合同的作用,但存在以下区别:

1.定金须于合同履行前交付,而违约金只能在发生违约行为以后给付

2.定金有预先给付作用,而违约金则没有

3.定金主要起担保作用,而违约金主要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形式

4.定金一般是约定的(法定的甚少),而违约金则既可以是法定的,又可以是约定的。

5.定金常为固定金额,而违约金常是确定的一定的比例。

一、预期违约责任法律后果有哪些

预期违约责任法律后果即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继续履行。应对方请求且可以履行的情况下,就必须履行,除非在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的,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过高的,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要求其履行的。

2.赔偿损失。赔偿的数额有约定的依约定,没有约定的,赔偿对方当事人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3.支付违约金。如果双方当事人事先约定了违约金,就按约定的违约金赔偿。但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或者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

4.适用定金罚则。如果一方当事人交付了定金,则适用定金罚则,即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的数额由双方当事人约定,但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且定金和违约金只能选择一种主张。

二、买车签合同支付的定金是否可以退还

买车签了合同,交了定金,定金是不能退的。

交付方违约不能要求对方退还定金,而收款方违约的,要双倍赔偿定金。定金金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的,为保证债权的实现,由一方在履行前预先向对方给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或者其他代替物。定金是担保的一种。由于定金是预先交付的,定金的数额在事先也是明确的,因此通过定金罚则的运用可以督促双方自觉履行,起到担保作用。

定金的特征:

1、定金的权利义务关系产生于定金合同;

2、定金是典型的债的担保形式;

3、定金担保是一种双方当事人担保;

4、定金的支付须在合同履行前进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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