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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欠款会被关进监狱吗?

2020-04-29 来源:独旅网

信用卡欠款不还可能坐牢,但具体情况要看是否符合刑事犯罪的条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信用卡诈骗行为将受到刑事处罚,数额较大的可处有期徒刑和罚金。冒用、伪造、恶意透支等行为都属于信用卡诈骗。为了规避诈骗风险,应注意不轻信短信、保护密码、设置支付限额等防范措施。常见的诈骗手段包括短信通知、电话索要密码、伪造网站、信用卡被吞等。

法律分析

1、信用卡欠款不还,可能坐牢,可能不是。

2、坐牢是因为不还的情形符合刑事犯罪。

3、法律规定:

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9年10月1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75次会议、2009年11月12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2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2月16日起施行。

信用卡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规避信用卡诈骗,要牢记勿轻信手机信息、保护好刷卡密码、设置支付限额等防范要点。

常见的诈骗手段有短信通知“亲切”指导、电话联系索要密码、伪造网站诱人上当、制造信用卡被吞假象、演双簧瞬间调包等。

结语

信用卡欠款不还,可能会面临坐牢的风险,但具体情况是否构成刑事犯罪需要根据法律规定来判断。根据刑法第196条的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可能会受到刑事处罚。为规避信用卡诈骗风险,我们应当牢记不轻信手机信息、保护好刷卡密码、设置支付限额等防范要点。常见的诈骗手段包括短信通知、电话索要密码、伪造网站等,请大家保持警惕。

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四章 发卡业务管理 第六十条 发卡银行应当提供信息查询服务,通过银行网站、用卡手册、电子银行等多种渠道向持卡人公示信用卡产品和服务、使用说明、章程、领用合同(协议)、收费项目和收费水平、风险提示等信息。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三章 业务准入 第二十二条 商业银行申请开办信用卡业务,可以在一个申请报告中同时申请不同种类的信用卡业务,但在申请中应当注明所申请的信用卡业务种类。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四章 发卡业务管理 第四十二条 发卡银行应当根据总体风险管理要求确定信用卡申请材料的必填(选)要素,对信用卡申请材料出现漏填(选)必填信息或必选选项、他人代办(单位代办商务差旅卡和商务采购卡、主卡持卡人代办附属卡除外)、他人代签名、申请材料未签名等情况的,不得核发信用卡。

对信用卡申请材料出现疑点信息、漏填审核意见、各级审核人员未签名(签章、输入工作代码)或系统审核记录缺失等情况的,不得核发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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