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合同到期不给续租,可以协商重新签订合同。赔偿金和违约金都是合法的补偿方式。租赁期满,承租人应返还房屋,但可继续使用并享有优先承租权。优先续租权是相对的,除非合同明确约定,否则房东可与他人订立新合同。若房东违约损害承租人权益,新合同仍有效,但房东需赔偿损失。若房东与新承租人恶意串通损害承租人权益,合同可被视为无效。承租人应收集证据,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分析
一、商铺合同到期不给续租应该怎么办
赔偿金是法定的违约金,具有补偿性质。而违约金则是约定的,其具有补偿及惩罚性质的约定。在一份合同中可同时约定定金与赔偿金,或者同时约定定金与违约金。这都合法。
房屋租赁时间到期的,租赁合同自动终止,承租人应当按约定返还房屋。租赁房屋只涉及租赁费问题,没有转让费。
如果双方都愿意续签合同的,可以重新协商租赁时间及租赁费等事宜,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第七百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二、商铺合同到期的优先权
1、优先续租权是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如果另外的人给更高的钱,你就没权利优先了,除非合同明确约定,你的优先是绝对的
2、如果房东将房屋租给他人侵犯你的优先续租权,那么一般情况下,他新订立的合同是有效的,新的承租人也有权承租,只不过房东违约,要赔偿损失。
3、如果新房客与房东恶意串通,损害你的优先承租权,构成第三人侵害债权,有案例支持适用“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合同无效”的条款。
在我国相关的商铺租赁是需要签订相关的租赁合同的,相关的合同内应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我国的法律规定,相关的承租人可以具有相应的优先权,在合同内进行规定。遇到这类房屋出租问题,应积极的收集相关的证据,进行相应的维护。
结语
商铺合同到期不续租时,根据法律规定,赔偿金是法定的违约金,具有补偿性质。合同中也可以约定违约金,具有补偿和惩罚性质。租赁期满后,双方可重新协商续签合同,包括租赁时间和费用等事项。《民法典》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未经同意则需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租赁期满时,承租人应返还租赁物,符合约定或物性使用后的状态。如房东侵犯优先续租权,新合同一般有效,但房东需赔偿损失。若与房东串通损害优先权,可依法维护权益。在商铺租赁中,签订明确的合同并收集证据是维护权益的重要步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四十条 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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