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违规”使用医保将迎来处罚。就像我们上面所说的那样,在一些农村地区由于医保监管并不是太严,因此经常出现一些乱刷医保卡的行为。比如有些药店除了卖药之外,还支持用医保卡购买食用油、日用品等商品,要知道这一行为已经违法了。毕竟医保卡的存在,就是用来看病买药的。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医护人员会诱导消费者重复购买药物,由于老百姓对药物使用并不了解,很多时候会多花冤枉钱。不过这些情况今后将不复存在,否则一旦被发现都会定义为“骗保”。涉及到骗保行为的,将会面临大额罚款。2、禁止重复参保。其实这一问题很早之前就受到关注了,众所周知企业都是会为员工缴纳社保的,其中当然也包含医疗保险。而有些打工者可能在老家也有参保的行为,希望遇到生病等情况时,可以进行“二次报销”。在此需要提醒广大老百姓,这种重复参保、重复报销的行为都是不允许的。因为即便我们遇到生病住院需要报销的情况时,重复参保也不会为我们带来任何好处。说白了最终报销时只能选择一种,对于参保人员来说即便参加两种也只是在白白浪费资金。3、医保卡使用范围扩大。以前医保卡只有本人才能使用,即便是家人也没有资格刷卡。不过从5月1日开始,医保卡使用范围已经扩大了。在全国各地都已经试点了家庭共享这一模式,简单点来说就是医保卡除了本人外,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都有权利使用。而这一范围不仅适用于职工医保,新农合也是同样适用的。不得不说这一改革还是很有必要的,对于上了年纪时不时会生病的老年人来说,医保卡每月那点资金是不够用的。有了这一规定后,以后子女的医保卡就可以给父母用了。这样一来医保卡也不至于被闲置,能够实现物尽其用。
法律依据: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应当与定点医药机构建立集体谈判协商机制,合理确定定点医药机构的医疗保障基金预算金额和拨付时限,并根据保障公众健康需求和管理服务的需要,与定点医药机构协商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药服务行为,明确违反服务协议的行为及其责任。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服务协议订立、履行等情况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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