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应承担医疗事故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中的医疗事故罪。医疗机构作为法人,负有赔偿责任。医疗机构应向患者说明病情、医疗措施,并取得书面同意。未尽到说明义务且患者受损害,医疗机构应赔偿。口腔医疗事故鉴定材料包括病例记录、会诊意见、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医疗机构应提供病历资料,患者可提供自己的病历资料。医疗机构作为法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分析
一、医疗事故法人承担什么刑事责任?
医疗事故法人承担的刑事责任主要是我国《刑法》当中的医疗事故罪,医疗机构是法人,如果患者和医疗机构发生纠纷的,要承担责任的当事人是医疗机构,而不是其主要负责人。特殊情况下,如单位涉及犯罪的情况,主要负责人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民法典》
第五十七条【法人的定义】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这些有创治疗领域,只要医疗机构不能举出书证证明其尽到了说明义务,而患者又受到了损害,医疗机构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未尽到说明义务和患者受损害成为承担赔偿责任的充分条件。
二、口腔医疗事故鉴定材料有哪些
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住院患者的病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例资料原件;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做出的检验报告;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此外,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
医院实际上是一个组织,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且依法独立承担相关义务的组织。所以如果相关医疗机构存在违法行为的话,是由医疗机构承担相对应的责任。
结语
医疗事故法人承担的刑事责任主要是医疗事故罪,即医疗机构作为法人应承担责任。特殊情况下,医疗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可能也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和相关规定,医疗机构有义务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并取得其同意。如果医疗机构未尽到说明义务,导致患者受损害,医疗机构应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口腔医疗事故的鉴定材料,医疗机构需要提供相关病历资料、医学影像检查资料、手术同意书等,并保留相关实物和检验报告。法人责任由医疗机构承担。
法律依据
医师经相关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可以增加执业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对医师从事特定范围执业活动的资质条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七章 附 则 第六十二条 军队医疗机构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依据本条例制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六章 罚 则 第五十九条 以医疗事故为由,寻衅滋事、抢夺病历资料,扰乱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依照刑法关于扰乱社会秩序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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