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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除处罚是由哪里作出的

2021-02-23 来源:独旅网

对犯罪行为人的免除处罚决定一般是由司法机关,即人民法院作出。我国《刑法》规定,免除刑事处罚后,主管部门仍可以予以其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或者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一、医疗诈骗受哪些处罚?

医疗诈骗的处罚如下:

1.对医疗欺诈行为人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

2.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销售假药诈骗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利用非法的价格手段诱骗患者进行交易的,也同样规定没收、罚款或者吊销资格证处罚。

3.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非法建筑拆除的程序是怎样的

非法建筑拆除的程序如下: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违章建筑确认后,由违章建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予以公告,限期拆除;

2、调查询问,现场勘查。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调查和询问,并进行现场检查,确认是否违法;

3、由区规建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仍可采取纠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不能采取纠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的,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违章建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向区建设局报告违章建筑的有关事由。经区建设局审查,符合行政处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侵害名誉权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法人的名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适用上述规定外,还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五条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第三十七条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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