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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贷款逾期的应对措施

2021-01-03 来源:独旅网

被告应尽快还款,若银行不同意分期还款,建议迅速偿还。欠款超过一万且经催收后三个月不还,可视为信用卡诈骗罪。如在立案前全额偿还且情节轻微,可不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被告就需要迟快的还清;

1、如果银行同意分期还款当然是最好的,但如果银行不同意的情况下,建议尽快还钱。

2、如果欠款的金额达到一万以上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的“恶意透支”,涉嫌信用卡诈骗罪。

3、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拓展延伸

应对信用卡贷款逾期:解决方案与实用建议

信用卡贷款逾期是一种常见的金融问题,但我们可以采取一些解决方案和实用建议来应对。首先,及时与银行或信用卡机构联系,说明情况并寻求帮助。他们可能会提供延期付款、减免利息或制定还款计划等选项。其次,合理规划个人财务,优先偿还高利率的债务,如信用卡透支。此外,可以考虑借贷合并,将多个高利率债务整合为一个低利率的贷款。同时,控制消费,避免进一步加重负债。此外,寻求专业的财务咨询或律师建议也是明智之举。最重要的是,保持积极态度,坚持还款计划,逐渐摆脱逾期贷款的困扰,并重建良好的信用记录。

结语

信用卡逾期贷款是常见的金融问题,我们应及时与银行联系并寻求帮助。合理规划财务,优先偿还高利率债务,控制消费。借贷合并、专业咨询也是解决逾期问题的良策。保持积极态度,坚持还款计划,重建信用记录。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一、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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