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婚的夫妻而言独生子女是指只生育了一个孩子的夫妻,而对于再婚的夫妻而言,是指再婚夫妻虽然符合再生育一个孩子的条件,但是他们仍然选择只养育一个孩子,不再生育第二个孩子,放弃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情况。
老婆有一女,离婚后与您结婚又生一个孩子,是这种情况不符合关于独生子女的法律规定,因此您家不属于独生子女家庭,不能享受与独生子女相关的优待政策。而且想要享受独生子女的优待政策,抚养的孩子需要在2016年1月1日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施行之前出生。
根据您的描述,您家是不能享受独生子女的优待政策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第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经济,给予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优惠;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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