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合理,劳动法对公司发放工资的时间没有具体规定,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自行约定,前提是每月至少发放一次,一般情况下,公司都是当月发上个月的工资,只要不拖欠克扣劳动者的工资,就是合理的。《工资支付规定》补充规定第4项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当地情况确定。所以,当我们所在地区工资支付条例中没有明确规定工资支付日期时,那就要以劳动合同上的约定日期为准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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