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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等级划分及赔偿标准是什么?

2020-09-05 来源:独旅网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伤残鉴定十级赔偿标准,根据伤残等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支付标准有所不同。工伤与公伤的区别主要在于发生关系、待遇确定依据、参保资格、待遇支付主体和争议解决途径等方面。工伤后继续上班的待遇与岗位特殊的带伤上班者有所不同,停工留薪期间应支付工资待遇和医疗费用。

法律分析

一、伤残鉴定十级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工伤与公伤的区别有哪些?

主体及相互间关系不同。工伤发生在劳动关系中,也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公伤发生在国家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与其工作人员之间,这种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带有行政属性。

确定待遇的依据不同。工伤待遇由工伤保险条例和地方行政法规确定。公伤待遇由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

能否参加工伤保险待遇不同。工伤可参加工伤保险,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公伤不可参加工伤保险,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而是享受相关的公伤待遇。

待遇支付主体不同。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比照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公伤待遇由所在单位支付。

争议解决途径不同。因工伤待遇发生纠纷,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可以适用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解决。对单位公伤待遇有异议的,只能先通过人事争议仲裁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工伤后继续上班的,按照原工资待遇标准即可,不会额外增加工资。但如果是由于岗位特殊,用人单位根据需要而带伤上班的,用人单位会给予适当的补助。因工伤不能上班,在停工留薪期间,用人单位应支付工资待遇及因工伤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

结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伤残鉴定十级赔偿标准为一次性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和本人工资月数有所不同。工伤与公伤的区别在于主体关系、待遇确定依据、参保资格、待遇支付主体和争议解决途径。工伤者可根据具体情况享受工资待遇和医疗费用补偿,而公伤待遇由所在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

残疾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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