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需要提供户籍迁移证明材料;进城务工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向转出学校提出失书面申请,填写转学申请表。
3.转出学校同意后,转出学校提供学籍表,到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根据所提供的学籍信息1——2项关键证明材料,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发起转学申请。
4.转出学校和转出学校所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核准,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办理转学业务。
5.转出学校保留纸质转学审批表和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学期将转入、转出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所属市教育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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