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擅自转让国有档案罪构成为客体是国家对档案的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国家所有的档案而擅自出卖或转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二十九条 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前两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规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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