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户主去世,可以通过继承来 办理房产过户 。 1、首先要到被继承人 户籍所在地 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然后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 继承权公证 ,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公证处出具的 继承公证书 中将明确指出去世户主的原 房屋继承人 。 3、最后继承人携带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到房产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办理 房产证过户 手续。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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