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要求完成工作,交付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人技术独立完成工作,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定作人存在过错需承担相应责任,即指示过失责任。
法律分析
民法典规定的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工作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考虑到在大多数情况下,承揽人主要依靠自己的技术和专业技能独立完成承揽工作,不受定作人的支配。因此,承揽人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自身遭受损害时,不应要求定作人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如果定作人在定作、指示或选任方面存在过错,定作人需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即指示过失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该内容由 刘金非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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