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使用虚假身份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其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应属无效。
如果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假的身份证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还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我国刑法第224条规定,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八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三条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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