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有这些条件:
1、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2、在发生事故后车辆仍然能够正常行驶,且没有严重损害、车辆损失金额在2万元以下;
3、当事人对基本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道路交通事故。满足这些条件的可以快速理赔。
一、开车轻微碰擦事故怎么处理?
1、事故发生后要马上停车,打开双闪,确认安全后在车后合理位置树立三角警告标志。2、查看事故中的损失,如对方车辆只是轻微刮擦或碰撞,车辆损失价值不高,也没人受伤。那么基本判断可以走轻微事故快速处理流程。3、和对方协商走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流程,然后相互查看对方的手续——其中要仔细检查驾驶证、行驶证和交强险保单或交强险标志。4、双方当事人自行判定责任,现场拍照,方便之后的理赔。5、事故现场拍照,一般事故拍三张照片:车头位置的、车尾位置的各一张,车辆碰撞接触位置的一张。保险起见前后远一点的位置再各拍一张事故的全景,记住照片要照出双方车辆的牌照。拍完照以后可以挪车了,将车辆开到不影响交通的位置。6、填写快速处理书,写清事故情况、双方信息、时间地点等。
二、快速理赔对方全责
快速理赔对方全责的,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可以通过互联网在线自行协商处理;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可以通过互联网共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线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三、出车祸后要不要去公安局
(1)如果车祸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或者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需要去公安局或及时报警;
(2)如果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无需去公安局。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应当及时赶赴现场,对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并且机动车可以移动的,交通警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可以当场对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
在交通警察没有到来之前当事人双方已经协商解决的,应当及时通知交通警察,告知双方车辆结果,通知他们不必再到现场处理。警察到现场后当时没有现场处理,通知双方到交警队处理的,以后双方又私人协商处理的,也可以通知公安机关,事故已经处理完毕就可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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