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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后不销户可以吗

2021-06-21 来源:独旅网

人死了户口不注销是不可以的。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民死亡的,其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应当在埋葬之前或者事后一个月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因此不能够在人死亡之后保留户口不注销。
死亡注销户口的流程如下:
1、由死者的近亲属带齐有关材料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死亡人的户口注销。
2、派出所会审查亲属提交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村委会出具的证明或者是卫生院出具的《死亡推断书》等证明材料,核实清楚后,派出所将书面告知申请户口注销的亲属,并等亲属签字确认后派出所会注销死者户口,收回身份证。
死亡登记和注销户口注意事项如下:
1、验核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死亡鉴定书》或《尸体火化证明书》、死者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办理。公民正常死亡的提供《死亡医学证明》、《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注销户口;
2、公民在家死亡的,须由社区或村委会出具证明,提供死亡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由直系亲属申报户口注销;
3、非正常死亡的公民,根据公民直系亲属的申报,提供公安部门出具死亡证明、死亡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注销户口。社区民警应及时掌握情况,督促社区内常住人口为死亡亲属注销户口。
综上所述,人死后不申请注销户口属于违规违法行为,申请义务人有义务地规定时间内申请注销死亡者户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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