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认定有以下几种情况:1、合同主体不合格,应认定为无效;2、违法招标、投标或未进行必要的招标,以及其他中标无效的情况,应认定为无效;3、违法分包、转包的行为,应认定为无效。
法律分析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认定是:1、合同主体不合格,应认定无效;2、违法招标、投标或必须招标而未招标以及存在其他中标无效情形的,应认定无效;3、违法分包、转包,应认定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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