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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金融机构批准文件转让罪的法律问题解答

来源:独旅网

转让金融机构批准文件罪的量刑标准及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的认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违反金融管理规定的行为属于刑事犯罪,量刑一般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罚金,情节严重者可判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的行为与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有区别。

法律分析

一、转让金融机构批准文件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1、转让金融机构批准文件罪的量刑标准是:一般犯罪情节,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规定处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伪造、变造、转让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二、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认定

适用本罪时,应注意区分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及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界限。

两者在犯罪对象、犯罪行为方式上都有易混淆之处,其主要区别在于:

1、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后者侵犯的是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

2、犯罪对象不完全相同。前者的对象是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后者的对象是公文、证件和印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当然也是一种证件,因而两者在犯罪对象上有交叉。

3、行为方式不完全相同。前者除伪造、变造外,尚有转让;后者除伪造、变造外,尚有买卖、盗窃、抢夺,毁灭。在实践中,如果是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的,虽然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也居于一种证件,但由于立法上予以特别规定,因此应以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论处。如果行为人盗窃、抢夺、毁灭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的,应以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论处。

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或者是批准文件的行为,是违反了国家关于金融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是属于刑事犯罪的行为,量刑标准,一般是在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单独处以罚金,最高是处以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的行为违反了国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规,属于刑事犯罪。对于此类犯罪,一般情节下的刑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严重者,刑期可达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单位犯罪的,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罚。请注意,最高刑期为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八十七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帐,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七十四条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伪造、变造、转让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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