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撞死人且全责者构成交通肇事罪,需承担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第133条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逃逸或有恶劣情节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者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法院解释亦明确规定开车撞死人且全责者构成交通肇事罪,需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开车撞死人且开车人为全责的依法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需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即俗语坐牢。
根据我国刑法第133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1款也明确规定开车撞死人且开车人全责的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需按照刑法第133条的规定承担刑事责任。
拓展延伸
责任导致车祸致人死亡,是否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在责任导致车祸致人死亡的情况下,是否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问题。根据法律原则,人身伤害和死亡是严重的后果,应当受到法律的追究。追究刑事责任有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的生命权和安全权。同时,刑事责任也起到了警示作用,能够让其他人意识到违反交通法规的严重后果,从而减少类似事故的发生。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具体情况中,应当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驾驶者的过失程度、事故发生的环境等,以确保对于追究刑事责任的决定是公正合理的。此外,社会应该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以减少类似悲剧的发生。综上所述,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追究刑事责任,以平衡公正与人道的原则。
结语
刑法明确规定,开车撞死人且开车人全责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需承担刑事责任。追究刑事责任有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生命权和安全权。同时,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保决定公正合理。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减少类似悲剧发生。平衡公正与人道原则,判断是否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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