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有结婚证办理出生证明方法如下:
1、未办理结婚证非婚生婴儿,当事人无法提供父亲与婴儿的亲子鉴定书的,经婴儿母亲签字同意,填写单亲声明,可按照单亲办理,否则不予办理,单亲婴儿只能随母方姓氏;
2、单亲《出生医学证明》只填写父或母一方信息,如需开据双亲出生医学证明需提供DNA亲子鉴定书。
二、无结婚证小孩归属具体如下:
1、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为原则;
2、如果子女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应考虑子女的意见;
3、以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准许;
4、已满2周岁以上的子女首先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失败就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
三、没有结婚证孩子上户口的办理方式如下:
1、凭出生证到所在居委会开具新生儿入户通知单;
2、带着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入户通知单到所在街道办事处盖章;
3、去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户口,带齐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
无结婚证生孩子需要交纳规定标准的社会抚养费后才可以给子女上户口。
综上所述,未办理结婚证非婚生婴儿,当事人无法提供父亲与婴儿的亲子鉴定书的,经婴儿母亲签字同意,填写单亲声明,可按照单亲办理,否则不予办理,单亲婴儿只能随母方姓氏,没有结婚证孩子上户口需要带着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入户通知单到所在街道办事处盖章。新生儿出生时,结婚证主要是为了办理生育津贴,有结婚证,生育保险就可以使用;没有结婚证,生育保险就没办法使用。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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