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面解除合同的程序是如果通过通知对方解除合同的,一般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如果通过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解除合同的,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一、行使约定解除权有哪些限制?
解除权人行使约定解除权必须是合同履行完毕前,且必须出现了合同中所约定的解除条件,在解除合同时,解除权人必须通过正确的方式行使解除权。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二、如何解除房产租赁合同?
1、协议解除。约定的解除合同条件发生后时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送达的通知到达对方时即解除。2、法定解除。当事人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通知对方的形式来得到实现。3、因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违约而导致租赁合同的解除,则须经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确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