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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是否必须等待三个月?

2023-12-29 来源:独旅网

《民法典》于2022年1月1日生效,离婚冷静期被确定为1个月,而非3个月或6个月。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提交离婚起诉状、财产清单、结婚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原被告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但必须符合上述要求。

法律分析

一、离婚时都要等三个月冷静期吗(《民法典》于2022年1月1日生效)

在“离婚冷静期”的时间设置上,有过3个月和6个月的提法,后来《民法典》确定了1个月的期限。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什么样的人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对提起离婚诉讼人的要求,是要求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必须符合的要件,不具备这些基本要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4、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

5、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房产、股票、债券等);

6、原告应呈交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7、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

如果原被告本人不能出庭或者认为需要请一个人代为参与诉讼,可以依法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但原被告必须是符合上述要求的主体,任何人不可代理。

结语

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冷静期为一个月。申请离婚的一方在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三十日内,双方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提交相关的诉讼材料和证据。双方必须具有合法夫妻关系,且不能代理他人参与诉讼。根据个人情况,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请注意,以上为律师编辑的概括,具体情况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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