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户口手续:迁出时需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迁入时需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不同省区有具体规定,可咨询当地公安户口登记机关。
法律分析
可以。迁户口手续:
1、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办理迁入手续。《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3、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如果不明白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亦可到当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拓展延伸
未出现在房产证上的配偶是否有权迁入户口?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未出现在房产证上的配偶仍然享有迁入户口的权利。房产证只是用来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法律文件,并不影响配偶的户籍迁移。配偶可以通过提供其他证明文件,如结婚证、居民身份证等,来证明与房产所有人的婚姻关系和共同居住的事实。户籍迁移的核心是以配偶的合法婚姻关系为基础,而非房产证上的名字。因此,未出现在房产证上的配偶仍然有权利迁入户口。当然,具体操作还需根据当地政策和相关规定来执行,建议咨询当地公安部门或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的指导和具体要求。
结语
迁户口手续需按法律规定办理。迁出需向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出证明,注销户口。迁入时,应持迁移证件向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具体迁移手续可咨询当地公安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我国法律,未出现在房产证上的配偶仍享有迁入户口权利,可提供其他证明文件证明婚姻关系和共同居住事实。具体操作应遵循当地政策和规定,建议咨询相关部门获取准确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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