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要区分几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无偿代驾:也就是无偿提供帮助的情形,按帮工关系处理,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亲朋好友之间,在这种情况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规定,如果出了交通事故,一般由车辆所有人或者接受帮助的一方负责,但当代驾者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时,也会承担连带责任。第二种情况是雇人代驾:按雇佣关系处理车主临时花钱雇人代驾,双方之间形成雇佣关系。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除按照车主投保的险种由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外,超出的部分一般由车主负责。但是,如果代驾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第三种情况是公司代驾:按委托关系处理车主事先和代驾公司签订代驾服务书面合同,双方系委托合同关系。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首先由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保险不足以赔偿的,赔偿责任由代驾公司承担。第四种情况是酒店代驾:按消费合同处理,这种代驾是消费服务的一种延伸服务,责任首先由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保险不足以赔偿的,赔偿责任由酒店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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