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所谓定金,是指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一方先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达到合同目的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不符合约定,导致不能达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此,如果卖方在二手车买卖合同中存在欺诈等违约行为,定金应双倍退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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