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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中的证据是否有时效性?

2020-03-17 来源:独旅网

法律分析:在劳动仲裁中,证据的时效性是非常重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仲裁法》,证据的时效性应当根据不同情况而定。如果证据在合理的期限内提交,可以被认定为有效证据;如果证据已经过期,将可能被认定为无效证据。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自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一期限明确规定了证据的时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仲裁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在仲裁期间或者规定的期限内提出证据。对于超过期限的证据,仲裁机构可以酌情采纳。”这一规定也明确了证据的时效性。

3.《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证据应当在诉讼时提交,但是有正当理由的除外。”这一规定也可以为劳动仲裁中的证据时效性提供参考。

总之,劳动仲裁中证据的时效性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但必须在合理的期限内提交。如果证据已经过期,将可能被认定为无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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