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城管把车拖走,一般都是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当城管把车辆拖走之后,需要及时告诉当事人车辆具体停放的位置,同时不能跟当事人去收取拖车的费用。如果城管由于使用不正确的方式进行拖车,从而造成车辆受损的,公安机关需要依法去赔偿相关的责任。
机动车违章罚款去车管所或罚单上指定的银行去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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