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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家庭怎样算三胎?

2021-03-31 来源:独旅网

重组家庭算三胎的形式如下:如果是再婚家庭,并且夫妻双方在再婚之前都有一个子女的,在再婚之后可以生育第三胎,这次生育的这个孩子就属于第三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双方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1、再婚夫妻婚前仅生育一个子女,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2、再婚夫妻婚前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

可以生育三胎的条件有:

1、夫妻已经有两个子女了,但是如果有子女鉴定是病残儿,无法成为正常的劳动力者的,可以生三胎;

2、夫妻曾患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两个子女后,又能生育的,可以再生一个孩子;

3、再婚的夫妻一方已生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个子女,双方再婚后未生子女的,可以再生一个;

4、再婚夫妻各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5、省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况。

当前,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子女实行免费登记制度,不再实行审批,再生育子女继续实行生育审批制度,再生育申请受理机关,由原来的女方户籍所在地扩大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证申领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同时减少了申请办理生育证时应当提交的证件和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形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形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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