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局的作用如下:
1、劳务局综合管理辖区内城乡劳动力就业、流动就业、涉外就业;
2、劳务局的主要职责是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
3、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4、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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