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转让生效时间:债权人同意债务转让时,债务转让生效。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须与受让人达成转受让债权的协议,此时合同成立。合同成立后,债权人应及时地将债权转让的事实用合适的方式通知债务人,债务人须接到债权转让的通知且知道了通知的内容,此时转让合同开始生效。
一、民法典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是否发生法律效
合同债权的转让协议应通知债务人:通知的效力。在合同权利转让对债务人的效力问题上,明确采取了让与通知原则。债权人已将合同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如果债权人未通知债务人,债务人仍可以向债权人履行合同义务,并可以此作为不向受让人履行合同义务的抗辩。反之,一旦债务人收到转让通知后,即使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也不构成不向受让人履行合同义务的抗辩,债务人仍应向受让人履行义务。债权转让一旦通知债务人,债权即移转于受让人,即其成立、履行及法律效力同时发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二、债权转让对当事人都有哪些限制
债权转让的限制条件有以下几点:
1、须存在有效的债权。有效的债权是指依法成立,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的债权。如“赌债”就不受法律保护。
2、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①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如从债权、不作为债权、特定债务人的债权等;
②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原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协议不得转让债权的,债权转让无效;
③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3、让与人与受让人须就债权的转让达成协议,且不得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
4、债权的让与须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在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时候应该及时的通知债务人,注意只是通知债务人,不需要得到债务人的同意,当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时,对债务人发生效力。
三、债权转让没有通知债务人转让协议是不是有效的
债权转让没有通知债务人转让协议一般是有效的,但如果没有通知债务人的,对债务人无效。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该条规定有两个层面的意义:
(1)对转让双方发生法律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是法律赋予的一项权利,债权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和公共利益的前提下自主处分自己的权利。债权人与受让人双方达成合意签订转让合同后,如无特殊约定,合同即成立并生效,对债权人与受让人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该笔债权已经由债权人转让至受让人,受让人取得该笔债权。
(2)不通知对债务人无法律效力。
债权转让合同订立并生效后,即对债权人与受让人产生法律约束力,但是,未通知债务人的,对该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三条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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