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彩礼可以退还的情况有:
1、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离婚后,男方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彩礼;
2、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上出现困难的,为了缓解自己生活困难的问题,离婚后,男方可以要求女方将彩礼退还给自己;
3、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女方在和男方分手后应将彩礼退还给男方。
以下情形不能要求返还彩礼: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
3、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
没领证离婚彩礼钱退还比例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具体如下:
1、通常情形下,未领证未同居,则彩礼100%退还;在法律的规定中收取彩礼的前提是必须以结婚为目的,如果收取了彩礼,但是没有进行婚姻登记,那么彩礼是需要退还的;
2、未领证已同居,同居时间长短与返还比例没有关系。彩礼返还一般50%或60%;
3、未结婚彩礼钱可以退几千元、或者是几万元等,具体来说可能需要将彩礼全部退还给男方、也有可能仅需要退还50%、70%等比例的彩礼,具体的退还比例可以由双方协商,对于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则可以由任意一方当事人向法院起诉。
综上所述,彩礼可以退还的情况有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上出现困难的以及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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