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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案件中必须要有的证据

2020-01-10 来源:独旅网

诽谤罪的构成要件包括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且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且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诽谤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行为人必须年满16岁。诽谤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

法律分析

1、证明诽谤存在的大字报、录音、录像等;

2、证人证言等;

诽谤的构成要符合下列要件

1、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2、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1)行为人必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诽谤。

(1)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诽谤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表现为: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3、诽谤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对一般诽谤行为需要年满16岁,16岁以下是限制民事责任能力人,同时16岁也是刑事责任年龄。16岁以下的人有诽谤行为,其监护人有赔偿责任。

4、诽谤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目的在于败坏他人名誉。如果行为人将虚假事实误认为是真实事实加以扩散,或者把某种虚假事实进行扩散但无损害他人名誉的目的,则不构成诽谤。

结语

诽谤罪的构成要件包括: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侵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散布的虚假事实会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行为针对特定人进行,不一定要指名道姓;情节严重,如多次捏造事实、造成严重损害、造成恶劣影响、导致被害人精神失常或自杀等;行为人必须年满16岁,16岁以下由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行为人必须故意,明知虚假事实会损害他人名誉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法律依据

第五十三条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知识的公益宣传,弘扬医师先进事迹,引导公众尊重医师、理性对待医疗卫生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五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公开公共文化服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新闻媒体应当积极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的宣传报道,并加强舆论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全社会应当尊重、理解、关爱精神障碍患者。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歧视、侮辱、虐待精神障碍患者,不得非法限制精神障碍患者的人身自由。

新闻报道和文学艺术作品等不得含有歧视、侮辱精神障碍患者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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