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方式分为首次流转和第二次流转。,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首次流转的程序,(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持土地所有权证等资料,向所在镇国土资源管理分支机构提出申请。,(2)经镇国土资源管理分支机构和镇人民政府提出初审意见后,报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定,符合条件的发给流转批准书。,(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流转批准书后,按有关规定确定土地使用者,签订流转合同。,(4)流转双方按流转合同约定缴纳土地流转有关费用后,持流转批准书、流转合同、地上建筑物合法证明等文件于签订流转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领取土地使用证。,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再次流转的程序,(1)依法取得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按有关规定转移土地使用权,签订再次流转合同。,(2)流转双方按再次流转合同约定缴纳土地流转有关费用后,持土地使用证、首次流转合同及流转批准书、再次流转合同、地上建筑物证明等文件,于签订再次流转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或出租、抵押登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镇、村建设用地范围内,经依法批准可以办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转用手续:,1、镇、村等集体经济组织兴办工业园区;,2、镇、村等集体经济组织兴办集体企业;,3、镇、村等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4、农村村民宅基地;,5、因征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耕地,为解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的生产、生活需要划留的用地;,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集体建设用地分为三大类: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和经营性用地。其中宅基地没有使用年限,且可继承;另外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从上面的几点情况来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如果需要进行流转的话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六条
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四十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流转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四十六条
经承包方书面同意,并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备案,受让方可以再流转土地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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