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业主破坏小区绿化的问题,物业在了解到情况后,应该第一时间下通知要求其恢复原状,或以损坏集体财物,破坏集体生活环境等理由报警。派出所处理就是扰乱社会治安,损坏公共财物,行政拘留15天,罚款,赔偿损失或立即修复。
(二)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任何组织或自然人占用小区公共设施,必须经过业主大会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小区绿化由小区全体业主所有,由物业管理。业主私自改变小区绿化带用途属于违法行为,私改绿化的业主侵害了其他业主的利益。业主委托物业公司管理小区,应当由物业告知私改绿化带的业主停止侵权,恢复原状,有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一、地下停车场的产权归谁所有
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的产权,实际上是依附于房屋单元的占有、使用、收益的不完全物权。初始登记时,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依法不能取得独立的房地产权,其法律权利依附于计算容积率的房屋建筑物。也就是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的产权应由小区的业主共同享有,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是无权擅自处分的。当然在征得业主大会同意后,开发商或物业公司可以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委托,将停车位予以出租,所得租金收入归全体业主所有,用于弥补物业管理费用开支。
二、小区不用物业,可以自制吗
可以。步骤如下:1、超过三分之二住宅面积的业主和超过三分之二户数的业主同意,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准备召开业主大会;2、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具有公德心、负责任、热心公益事业、有充分的时间、具有一定的管理水平的业主担任业主委员会;3、由业主委员会发函给物业管理公司,要求他们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物业服务合同;4、如果物业公司到期了,退场的时候,将所有小区的建设资料、档案、图纸等全部交给业主委员会;5、业主委员会履行小区自治自管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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