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份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中享有的份额设定抵押的,抵押有效。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但是,其他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而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抵押有效。
一、共有人的义务和权利
1.权利:按份共有人按照预先确定的份额分别对共有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按份共有人有权处分自己的份额。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优先购买权。
2.义务:对共有财产的处分必须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二、房产抵押在什么地方办理
房产抵押登记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好相关的资料。办理房产抵押登记需要的材料:
1、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2、抵押登记申请书;
3、抵押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的证明;
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材料;
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三、办理房产抵押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1、提供抵押人的身份证明,若是法人的话则需要提供法人资格证明。2、抵押登记的申请书。3、当事人之间签订的抵押合同。4、房屋的相关证件,包括不动产权证等,属于共有房屋的,还需要提供房屋共有权证以及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5、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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