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据《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申请延续《餐饮服务许可证》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餐饮服务许可证》延续申请书;
2、原《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3、原《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经营场所、布局流程、卫生设施等内容有变化或者无变化的说明材料;
4、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餐饮服务提供者需要延续《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应当在《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部门书面提出延续申请。逾期提出延续申请的,按照新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办理。
第二十条 申请延续《餐饮服务许可证》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餐饮服务许可证》延续申请书;
(二)原《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三)原《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经营场所、布局流程、卫生设施等内容有变化或者无变化的说明材料;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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