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 卡是参保人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支付凭证,卡内记载了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和个人账户资金情况,只要个人账户上有余额,参保人员在定点药店购药、在定点医院门诊就医、治疗时,可用医疗保险卡上个人账户资金支付有关费用(即刷卡),还可用于支付住院费用中个人负担的住院费。 卡内需设置个人密码,以确保个人账户资金安全。如卡丢失后,应及时到医保中心办理挂失手续并补办新卡,以免个人账户资金被人盗用。 医保卡 使用范围 医保卡可以用于平时到定点医药店购药,在药店自己买一些药品是否可以用医疗卡支付;此IC卡也可以用于门诊,和支付住院个人承担的部分.参加医疗保险的职工看病,是应当到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就诊的,并不是在任何一家医院都可以看病。 至于如何用IC卡看病,程序如下:参保人员患病时,持医疗保险手册和IC卡,可直接到本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程序是:持医疗保险手册和IC卡-医院医保办登记-审验证卡-交住院押金-住院-对自费项目需经患者同意并签字-现金或IC卡结算起付标准和自付比例的自付部分-统筹范围内的由医院先垫支-结算出院住院费用结算采用后付式的服务项目结算办法: (1)参保人员出院时,医疗机构只能向其收取以下费用:起付标准费,超过规定标准以上的床位费,个人应当负担比例部分的费用,自费使用项目的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范围的费用.以上费用可以使用个人帐户支付,不足部分由个人现金支付.属于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医疗机构和医保部门结算. (2)住院床位费按规定标准支付; (3)一个年度内,两次以上住院的,从第二次起,起付线按本年度起付标准的50%执行; (4)参保人员出院时,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应当将所有费用清单打印一式三份,医疗机构,医疗保险机构,参保人员各一份. (5)急诊,在外地安家人员看病也有具体规定. 参保职工可通过拨打电话95566进行医保卡余额查询,也可在中-行储蓄所或 市区 定点医院,药店查询。
《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定点医药机构是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医院)和定点零售药店(定点药店)的统称,简称“两定”机构;指的是与各统筹地区医疗保障行政部门、 医疗保险 经办管理机构签订服务协议,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医院和药店。对于参保人来说,一般情况下,只有在“两定”医药机构里看病、买药,才能获得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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