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明细分类核算应包括数量核算和价值核算两部分。材料收发、库存的数量核算,由仓库人员负责;价值核算由财会人员负责。根据这一要求,企业可以采用设置“两套账”或“一套账”的方式,进行材料的明细分类核算。
所谓两套账方式。是指仓库设置材料卡片,核算各种材料收发结存的数量,财会部门设置材料明细分类账,核算各种材料收发结存的数量和金额。这种方式的优点是;两套账可以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缺点是:重复记账,工作量大。
所谓一套账方式。是指仓库按品种、规格设置的材料卡片与财会部门设置的材料明细分类账合并,实行“账卡合一”,即把材料卡片与材料明细分类账合并为一套账,由仓库负责登记数量,财会人员定期到仓库稽核收单,并在材料收发凭证上标价,登记金额,账册平时放在仓库。
材料卡片,是登记材料收发结存数量的明细记录,应按材料的品种、规格开设,根据收发料凭证,按日逐笔登记,序时地反映各种材料收发结存的实物数量。材料卡片应按材料类别和编号顺序排列,或按类别装订成活页账,以便保管。
材料明细分类账又称数量金额式明细账,由财会部门按材料品种、规格设置,采用收、发、余三拦式。登记方法是:根据收料凭证序时逐笔登记“收入”拦;根据发料凭证序时逐笔登记“发出”拦。从该明细账中,不仅可以取得各种材料的数量资料,而且可以取得各种材料的资金增减和占有的核算资料。
采用实际成本计价时,由于企业的各种材料是分次分批购进的,而每次购进的材料,单价又往往不同。因此,在每次发料时,就存在这样一个问题:即究竟按哪一批的单价计价。企业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后进先出法等方法进行计价。但是,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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