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缴纳物业费的,根据你的问题,给出以下建议予以参考:
1、收到律师函,说明小区物业已经在着手准备起诉,你再不付款,你将被起诉。收到律师函,可以主动和小区物业联系,交清物业费;也可以通过法律途经,维护自身利益,但物业费都是需要交清的。
2、不是补缴2年就可以了,之前所有的物业费都要缴纳。诉讼时效是两年,但是物业公司只要一直在追讨,这个时效就是自最后一次追讨后计算。所以要看诉讼时效有没有超过2年,关键在于最后一次收到催缴物业纸条的时间。
3、塞纸条就是给你催款的,也就是为了让诉讼时效中止,重新起算。相当于你每月收到的缴费小纸条时,则前面的诉讼时效归零,重新起算两年。这些催缴纸条都属于证据,只要确定业主已经收到就可以了。
4、物业公司擅自建收费停车场的行为已经违法,不仅是违约行为,而是一种侵权行为,侵犯了小区业主共有部分的物权。但是如果经过物业公司经过了业主委员会的同意,那么其行为就是合法的;反之,擅自建收费停车场,业主可以追究物业相关的法律责任,让其予以赔偿。扩展资料: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十一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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