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淄博市股权出质变更登记需要什么资料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变更登记申请书》;
2、有关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文件。属于出质股权数额变更的,提交质权合同修正案或者补充合同;
3、属于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或者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提交姓名或者名称更改的证明文件和更改后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淄博市股权出质变更登记办理条件
1、出质股权所在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权未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
2、出质股权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的股权,且权能完整,在此之前未设置质押,未被人民法院依法冻结。
三、淄博市股权出质变更登记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申请人直接到登记场所提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当场作出登记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核发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明;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5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承诺期限:承诺的3个工作日从受理之日起次日开始计算,审批时间结束后次日开始为可领照时间,且在审批过程中出现须启动实质审查程序、补正材料等情况所耗时间,不计算在3个工作日的审批时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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