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解决错发工资问题需强势言辞,限期返还;公司可依制度处罚,最高三分之一工资;如有证据可追讨不当得利;举证原则:用人单位举证已支付工资、延期支付原因;劳动者举证工资标准、加班事实;减少劳动报酬由用人单位举证。
法律分析
1、协商解决,攻心为上
该员工推三阻四不愿意归还错发的工资,基本上都是抱有侥幸的心理,认为钱是公司自己打进来的,过错又不在自己,在贪婪心理的驱使下才会找各种理由拖延归还,以按走司法途径的思路与该员工协商,言辞一定要强势且上纲上线,说明这笔错发工资是你的“不当得利”,公司限期让你返还,如在规定期限内收不到你返还的错发工资,将走司法途经追回公司损失。
2、看公司制度是否完善,如果有关于这方面的奖惩制度按制度执行,财务可以做相应的处罚但责任人的保罚金额不能超过该人工资的三分之一,最低限不能少了最低生活标准,另如果有证据标明是错发,不返则可以从以后工资中扣。
3、证据充分,可走司法程序
当然,如果公司有充分证据证明该员工不在岗工作,公司未发放除上月工资之外的任何奖金、补贴等报酬的,那么进一步证明错发工资为“不当得利”,就完全可以以“不当得利”追讨公司的损失。但要注意的是,追讨“不当得利”不属于劳动纠纷范畴,需走民事诉讼的程序。
发生工资纠纷怎么举证
1、用人单位应就劳动者已领取工资的情况进行举证。
2、用人单位延期支付工资,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系无故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就延期支付工资的原因进行举证。
3、劳动者主张工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或已实际领取的工资数额的,劳动者应就其主张的工资标准举证。
4、因用人单位减少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5、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用人单位否认有加班的,劳动者应对加班的事实负举证责任,加班事实一旦成立,关于加班时间的举证责任应转移到用人单位。
结语
协商解决,攻心为上。针对员工不愿归还错发工资的情况,通过强势的协商方式,明确指出这是员工的不当得利,公司要求其限期返还。如未按期返还,可考虑走司法途径追回损失。同时,应检查公司制度是否完善,按制度执行奖惩措施,并对财务进行相应处罚。对于有证据证明是错发的情况,可从以后工资中扣除。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员工不在岗工作,可以以不当得利追讨损失,需走民事诉讼程序。在工资纠纷中,举证应分别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负责,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五条 【违约金】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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