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在离婚时失去了抚养权,但是仍然有探视子女的权利,若对方有不尽抚养义务或无力抚养子女等情形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一、变更抚养权有哪些法律条件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
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三、孩子3岁可不可以变更抚养权
只要有正当理由的需要变更抚养权的,就可以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
子女抚养权变更办理需要的手续如下:
1、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抚养权的变更;
2、协商不成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抚养权;
3、法院审理时,考虑父母双方的生活条件与抚养能力;
4、作出抚养权归属的调解书或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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