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车是要戴头盔的。为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骑电动车也是要戴头盔的。
一、江苏省电动车管理规定
为规范南京电动自行车管理,增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从2020年5月1日起,南京交管部门对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实施管理措施,对未佩戴头盔的驾乘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2020年7月1日即将实施的《江苏省电动自行车安全条例》对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市民佩戴安全头盔做出强制性规定。同时,使用电动自行车从事快递、外卖等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配备安全头盔。
二、摩托不戴头盔罚款
驾驶摩托车,驾驶人员和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摩托车头盔是一种摩托车驾驶员戴在头部的保护装置。其作用主要是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保护驾驶员的头部,阻止或减轻事故对驾驶员造成的伤害甚至挽救驾驶员的生命。摩托车拥有其速度快、性能差、保护措施差的性能,因此极易发生交通事故,而且事故发生后的伤亡会极其严重,大多数造成头部受伤。因此,保护头部对摩托车驾乘人员非常重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骑行摩托车必须佩戴头盔,一经发现没戴头盔者将进行处罚。
三、副驾驶没有系安全带要扣分吗
坐副驾驶没系安全带不扣分,但机动车行驶时,副驾驶乘坐人员也应当使用安全带。凡是在副驾驶上不佩戴安全带的,执勤交警均可以对乘坐人处罚款20元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行驶时,行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以及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司机不系安全带扣2分,乘坐人员不系安全带不扣分但要处于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二)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三)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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