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之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偷偷将孩子带走,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同时也是对孩子不利的。如果孩子的抚养权是通过法院判决来认定的,则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将孩子的带回来。
2、如果是双方协议离婚并达成的孩子抚养权协议,则需要再次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确认孩子抚养权归属的,然后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一、孩子男女对抚养权的判定有影响吗
孩子男女对抚养权的判定没有影响。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不是根据孩子的性别进行判定的,而是以更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为原则,根据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综合判定的。父母双方可以先协议确定抚养权归属,协议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如果一方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则一般不会得到孩子抚养权。
二、如何变更小孩子的抚养权
变更小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孩子抚养权是随时可以变更。协议离婚后,认为对方不适合抚养孩子时,随时都可以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1.抚养权变更的情形:孩子抚养权的变更,有两种形式协议变更和起诉变更。协议变更为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意思是说夫妻之间可以私下协商,然后请求法院予以变更。无论采取那种方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都需要法院的认可。2.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期限问题:变更孩子抚养权没有固定期限,可以随时请求变更。两周岁以下一般由女方取得抚养权。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考虑到其尚处于哺乳期或者更需要母亲的照顾,所以两周岁以下的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一般归属于母亲。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如果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也可以判决孩子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4)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两周岁以上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对于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非婚生子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取得抚养权的,则法院会严格地按照“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确定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下列情节可以作为法院优先考虑的因素: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对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非婚生子女,应当考虑其本人的意见。
三、没有监护权的人带孩子违法吗
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带走孩子违法,没有抚养权私自带走孩子,则侵犯了对方作为父亲或母亲的抚养权,也变相剥夺了孩子的亲权是违法的。双方就孩子的抚养权和探视权问题应该合理协商解决,如果孩子的抚养权是通过法院判决来认定的,则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将孩子的带回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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