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约定管辖无效的条款有哪些

2023-09-14 来源:独旅网

法律分析:约定管辖无效的情形有七种,包括建设工程施工等不动产纠纷、码头装卸等港口作业纠纷约定管辖违反专属管辖的;直接约定由基层、中级或高级法院管辖可能因违反级别管辖的;约定由守约方法院管辖起诉时无法确定的;直接约定由市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起诉时无法确定的等。

一、合同纠纷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吗

合同纠纷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但只有以下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双方合同中约定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第二种情况:合同履行地在原告住所地。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约定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依据上述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管辖法院,并约定在原告住所地管辖。

如果在合同中没有约定,就应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的履行地,也可以在合同中进行约定,并约定为原告所在地。

但没有约定的,则只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来确定合同的履行地。

二、人民法院是否受理网络借贷合同纠纷?

人民法院是否受理网络借贷合同纠纷要看情况。如果属于其管辖范围的,并且当事人依法提交了起诉状和证据材料的,法院应当予以受理。网络借贷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如果当事人依法进行约定的,可按其约定;无约定的,可以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来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三、买卖合同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买卖合同作为一种典型合同,如果发生纠纷,理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该条规定确定管辖,即被告住所地与合同履行地法院均可取得案件的管辖权。但是,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所以,如果买卖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已经约定有管辖条款的,应当首先按其约定确定管辖法院。没有约定管辖的,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