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葬费一年左右能下来,丧葬费是指受害人在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中死亡或工亡,死者的近亲属为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费用,一般来说包括运尸费、火化费、购买骨灰盒的费用、骨灰盒存放费用以及雇请丧葬人员所花费的劳务费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章的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薪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职工在与企业单位签订劳工合同的时候,除了可以获取到薪资之外,还可以享受到一些法定的福利待遇,丧葬费便是其中之一。死亡的离退休人员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统一由省局实行社会化发放,不再拨付到企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章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薪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薪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薪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章;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章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章的待遇。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